在越南暫住:住處申報、暫住卡與延期

在越南,“暫住”一詞指三件不同的事:申報您在哪裡過夜、可在長期居留時替代簽證的暫住卡,以及延長入境時獲准的停留期。

申報住處

  • 由您住處的經營者(酒店、民宿、房東或寄宿家庭)向公安申報,而不是由您本人申報。
  • 期限為抵達後12小時內,偏遠和山區為24小時內(Law 23/2023/QH15)。
  • 自2026年5月21日起,全國統一網站 tbltkbtt.bocongan.gov.vn 受理外國人和越南人的住處申報,首批覆蓋胡志明市、海防、安江、北寧、富壽、廣寧、清化以及河內的三個區。
  • 網上申報免費,全天候開放(24/7)。
  • 搬到新住處或前往其他省份?由新的接待方再次為您申報。

暫住卡

  • 暫住卡(thẻ tạm trú)有效期內,您可在越南居留並多次出入境,無需另辦簽證。
  • 自2026年7月1日起(Law 118/2025/QH15),標有 DT1、UD1 和 UD2 的暫住卡有效期最長可達10年。
  • 可向擔保方所在地或您居住地的省級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,也可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請,部分環節可在網上辦理。所需材料:NA8 表、NA6 表(公司擔保)或 NA7 表(個人擔保)、護照、兩張2×3釐米照片,以及工作許可等證明檔案。
  • 辦理時間為5個工作日。
暫住卡有效期費用(2026年4月1日起)
2年以內145美元
2年以上至5年155美元
5年以上至10年165美元

延長停留期

  • 延長停留期使用 NA5 表和護照,辦理需5個工作日,費用為10美元。
  • 可到出入境管理局(河內 Mac Thai To 街69號;胡志明市 Nguyen Trai 街333–337號)或在網上提交。
  • 持電子簽證者如屬投資者、擔保人的家屬,或持有工作許可(或無需工作許可的證明),可在越南境內變更籤證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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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
本頁資訊已於 2026-10-03 根據下列官方來源核實。規定可能變化,辦理前請先檢視原始來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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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列由胡志明市花店 Flosa 撰寫。我們把鮮花送到住宅、辦公室以及越南各地的酒店。企業訂花請看企業用花;想了解您所在社群在越南的節日,請看越南的送花節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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